一、资助对象
1.非中国籍人士;
2.身体健康,品学兼优;
3.有志于从事汉语教育、教学及汉语国际推广相关工作。
4. 年龄在16至35周岁之间(统一以2020年9月1日计),在职汉语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二、招生类别及申请条件
类别 | 课程 | 申请截止日期 | 入学时间 | 条件 |
一学年 研修生 (11个月) | 汉语国际教育 | 5月10日 | 2020年9月 | HSK3级270分、 具有HSKK成绩。 不录取在华留学生。 |
汉语言文学 | 5月10日 | 2020年9月 | HSK4级180分, HSKK(中级)60分。 不录取在华留学生。 | |
汉语研修 | 5月10日 | 2020年9月 | HSK3级210分。 不录取在华留学生。 | |
一学期 研修生 (5个月) | 汉语国际教育、 汉语言文学 | 5月10日 或11月10日 | 2020年9月 或2021年3月 | HSK3级180分、 具有HSKK成绩。 (不录取护照上有 X1、X2 签证者。) |
四周 研修生 (4周) | 孔子学院专项 | 4月10日 或9月10日 | 2020年7月 或12月 | 有HSK成绩,由孔子学院 组团进行报名,10—15人成团(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 签证者。) |
三、资助内容
1.孔子学院全额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综合医疗保险和生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的生活费发放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
2.住宿由湖北师范大学为获奖学生免费提供宿舍,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校外住宿。
3.奖学金生按学校每学期规定报到日期到校注册学籍,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
4.奖学金生当月15日(含15日)到校注册者,该月发放全月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注册者,该月发放半月生活费;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5.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 15 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接收院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
四、申请流程
1.在线申请:2020 年 3 月 1 日起,申请者可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孔子学院奖学金)报名网站(cis.chinese.cn)申请孔子学院奖学金。注册、填写《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
2.申请者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查询和选择推荐机构。
3.推荐机构审核并推荐合格学生至湖北师范大学,由湖北师范大学审核入学资格,择优预录取。
4.孔子学院总部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根据 HSK、HSKK 考分和级别,兼顾国别等因素择优资助,于入学前约 3 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5.湖北师范大学与学生确认留学意向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等寄达推荐机构。
6.获奖者可在线打印获奖证书;按规定时间来湖北师范大学报到注册学籍后享受孔子学院奖学金待遇。
五、申请材料
推荐机构需对申请者护照用名完整、国籍无误、永久通信地址真实有效等情况进行审核。以下证明材料如非中文或英文版本,需提供相应的公证文件。
1. 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 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3. 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4. 推荐机构负责人签发的推荐信。
5. 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六、申请截止日期:
截止日期(以北京时间为准):
1.7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10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4月20日;
2.9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10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20日;
3.12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9月10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9月20日;
4.2021年3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11月10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黄老师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湖北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人文楼B座214)
联系邮箱:international@hbnu.edu.cn
联系电话:0086-714-6575993
传真:0086-714-6575993
湖北师范大学网站:www.hbnu.edu.cn/English/
联系人微信:Lxi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