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国际交流合作,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应中国驻福冈总领馆邀请,我校拟选派师生于2025年11月赴日本参加“九州冲绳中日青少年艺术交流会”。根据因公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出访国家
日本
二、出访任务
参加九州冲绳中日青少年艺术交流会,访问九州大学、冲绳县立艺术大学及当地中小学,开展艺术表演与教育交流,推动校际合作。
三、出访时间与日程安排
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共计5天(含往返)。
主要日程包括:
- 11月19日:出发抵达日本福冈
- 11月20日:当地中、小学校访问交流
- 11月21日:访问国立九州大学
- 11月22日:冲绳县立艺术大学,参加中日青少年艺术交流会并演出
- 11月23日:返程,抵达国内
四、团组成员名单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王新忠 | 音乐舞蹈学院,党委书记 |
王子栋 | 国际交流合作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办公室主任 |
段高升 | 音乐舞蹈学院,教师 |
杨小丹 | 音乐舞蹈学院,教师 |
孙 雪 | 音乐舞蹈学院,学生(持因私护照) |
王家茵 | 音乐舞蹈学院,学生(持因私护照) |
五、往返航线
武汉 — 日本福冈(往返),具体航班信息根据实际订票情况确定。
六、经费来源
本次交流活动费用拟由中国驻福冈总领馆和我校共同承担。其中,福冈总领馆承担部分食宿费用,其余费用安排如下:教师费用从因公出国(境)经费列支,学生费用从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音乐舞蹈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以及师资队伍”项目列支。
七、公示时间及反馈方式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如对上述出访任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国际交流合作处 电话:0714-6519012 邮箱:international@hbnu.edu.cn
纪委监察处 电话:0714-6573766
特此公示。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