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2026年度校内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际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6-01-0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部门:

2025年年初,各学院积极申报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计划项目,充分展现了推动学校国际化发展的热情与努力。为持续激发各单位开展高水平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积极性,最大化利用校内资源,培育更多优质项目,经研究,决定从学校外事专项经费中划拨资金,用于资助一批校内来鄂讲学项目。现将本次申报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程序透明、效益优先、服务战略、培育潜力”的原则,采用公开申报、量化评审、集体决策的方式进行,旨在选拔出最具可行性、创新性且与学校整体发展战略及重点学科建设需求紧密契合的优质项目。

二、申报范围与资格

申报主体:校内各学院

项目类型:旨在实质性推动师资交流、科研合作、学生联合培养、合作办学、国际学术会议等的各类国际合作项目。项目合作方应为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行业组织的专家学者

项目基础:鼓励申报已具备一定前期沟通基础、签署合作意向或协议(MOU)的项目。对于前期已申报未获批的省教育厅“来鄂讲学”资助项目,可选择将原项目直接转入本次评审,或根据最新进展提交更新版本,也可申报全新项目。

三、遴选流程与标准

评审流程:将组建由国际处学术委员会、财务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代表和校外专家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四、资助与后续管理

资助数量与额度:

本年度计划资助3-5个境外专家讲学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额度根据实际预算核定,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计划资助国际会议1项,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城市间交通费、会议期间住宿费、专家课酬、材料费等直接成本。

项目管理:

获批项目需签订任务书,按期执行并提交结项报告。国际处将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项验收。项目申报和执行情况将作为年底目标考核的重要参考。

持续支持机制:

所有本次申报的项目,无论获批与否,均将纳入“学校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培育库”,未来在校外项目推荐、资源对接时优先考虑。

对于本次未获批但潜力突出的项目,国际处将提供针对性指导,协助完善方案,并优先推荐申报后续批次资助或校外各类基金。

评审结束后,国际处工作人员将主动联系未获批项目负责人,提供详细的评审反馈与改进建议。

五、材料提交与时间安排

提交材料:

1.《湖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申报书》(可在国际处网站下载)

2. 合作方邀请信或合作意向证明(如有)

截止时间:请于202615日(星期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份,学院签字盖章)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7519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international@hbnu.edu.cn

 评审与公示:预计于3月初完成评审,结果将在国际处网站进行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相玉、姜雪芳

 联系电话:65105926519012

 办公地址:资环大楼7519


 附件:

 1.湖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申报书-境外专家讲学.docx

 2.湖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申报书-国际会议.docx

 3.校内国际交流合作项目评审评分表.xlsx


              湖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