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

国家公派留学出国(出境)办理程序

发布者:国际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3-07-10浏览次数:554


1、国家教育部录取后,由出国人员本人与国外联系,获取邀请信。

2、将邀请信复印件及译文一式两份交院对外合作与交流处(赴美人员需提交I A P-66表)。

3、填写《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

4、将学院《请示》、邀请信复印件及译文、《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国家教育部录取通知复印件等材料一并呈报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处。

5、凭省教育厅《任务确认件》、《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国家教育部《录取通知》、户口、身份证复印件、邀请信复印件、学院介绍信等材料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护照。

6、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交付出国留学保证金(出国时间为三个月的高级访问学者免交)。

7、凭护照、邀请信原件、《协议书》、保证金收据、学院介绍信到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签证等出国手续。

8、将《任务确认件》、《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的第三联交院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存档。

9、等候出国通知,出国前凭《任务确认件》复印件到省卫生防疫站进行免疫检查。

10、回国后写出总结材料交院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存档,并分别到院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和人事处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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