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际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3-03-01浏览次数:701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湖北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工作已启动,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项目遴选通知和项目检索将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栏目公布(https://www.csc.edu.cn/chuguo)。现将主要项目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安排公布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专栏链接

留基委网络申报开始时间

国际处受理材料截止时间

录取结果公布时间

1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2

310

324

5

2

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38

310

324

5

3

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个人渠道)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11

320

324

6

4

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65

410

421

6

5

2023年地方合作项目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36

51

58日 

6月 

6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 博士生导师)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2

510

520

7

7

其他公派项目(与有关国家奖学金、国际组织实习/人才等)

参见留基委官网遴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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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意申报相关项目着做好申报准备,按照相关时间节点提交材料。具体项目信息、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请访问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https://www.csc.edu.cn/)。


具体选派事宜:

一、申请条件

1. 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符合2023年国家公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具体申报条件请见各项目专栏)。

3. 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二、工作流程

1.各单位负责初选、推荐,在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进行审核,经学校确定后上报省教育厅及国家留学基金委。

2.拟出国留学个人填写《湖北师范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副处级以上干部或具有教授职称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师须向组织部报批),由各单位对申请人的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评议。出国留学申请人应积极联系,力争在申报前获得国外院校的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3.请申请人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阅《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各项目选派办法及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4.  请申请人注意各有关项目的网上报名及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并在此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相关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于相关项目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期前将纸质申请材料和《湖北师范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一式两份交至我校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交流办公室(资环大楼7519室)。

5. 请拟申报教师务必提前与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以便了解具体报名事项。


联系人:姜雪芳   联系电话:0714-6519012   QQ1849460964

咨询地点:资环大楼国际交流合作处7519办公室


附件 湖北师范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湖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31


附件:湖北师范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