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学生参加2026年“泰隆之星”新加坡跨文化访学实践项目(部分资助) 的通知

发布者:国际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6-05-14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关于启动2026年度湖北师范大学“泰隆之星”新加坡跨文化访学实践项目的通知》(具体通知详见https://international.hbnu.edu.cn/2026/0512/c1775a194344/page.htm)的总体安排,由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面向全校选拔部分资助名额13名,学校将为入选的13名学生提供6000/人的专项资助,剩余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为规范选拔流程、确保公平公正,现将国际处专项选拔条件、选派流程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主题:AI机器人创新创业

访学时间:20269月中下旬,为期6

参加对象:湖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项目人均总费用:约 14500 元(含课程、集体交通、住宿、餐补等,不含个人消费),最终费用将随国际机票价格浮动略有调整。

项目内容:新加坡社科大学AI与智慧城市主题课程、创新创业主题课程、新加坡机器人企业与城市发展机构参访、南洋理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参访、新加坡人文体验等。

二、资助说明

本次国际处选拔为部分资助名额,共13名,面向全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国际学生)。学校给予6000/人专项资助,学生自行承担剩余费用;资助经费待项目结束后,学生凭有效票据报销。

  1. 选拔基本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无违法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向上;

3.经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此前未享受过相关访学经费资助;

4.截至“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评选时,无重修课程;

5.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满足境外学习语言要求。

6.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学生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者优先考虑: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获得各级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

2)积极参加勤工俭学和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突出;

3英语表达优秀雅思6分或者托福75分以上

4)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或者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表现突出。

5)有境外留学深造规划,且能够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者优先。

四、资格审核

由各学院对申请学生开展资格初审,在严格符合本通知第三项选拔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结合学院实际细化制定具体选拔标准,择优确定学院推荐人选 1 名,并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各学院名单报送至国际处后,由国际处统筹评审、择优遴选,最终确定 13 名学生入选本项目。

五、注意事项

护照办理:入选学生须持有有效护照(有效期须覆盖20274月之后),护照办理费用自理。

费用说明:项目最终成行以航班预订、新加坡签证审批结果为准。如因拒签、航班取消等不可抗力无法出行,费用按相关规定处理。

纪律要求:入选并签订协议后,不得无故退出;无故退出须承担协议约定的经济损失,且丧失未来学校各种游学项目申报资格,请学生审慎报名。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6528日(周四)17:00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指定邮箱1509047307@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学院名称+2026新加坡跨文化访学。逾期不予受理。

1.《湖北师范大学学生境外交流申请表》(见附件1Word+PDF扫描件)

2.《湖北师范大学“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获选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Word版)

3.各学院网站公示入选学生名单的网站链接地址以及截图。

七、联系方式

咨询地点:国际交流合作处(资环大楼57510办公室)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714-6576089

咨询QQ群:1098769031

请各学院及时传达本通知,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严格审核学生报名材料,确保本次选拔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湖北师范大学学生境外交流申请表.docx

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获选学生名单汇总表.doc




湖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6514